為有效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相關規定,結合單位安全生產發展形勢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機制,由后勤保障科科長負責,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消防器材自查、門衛防火巡查等。
二、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貫徹執行各類安全生產規定;實現單位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規范安全生產行為,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三、定期檢查包括日常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大檢查和特定節日安全大檢查。
1、日常安全檢查包括每月安全隱患排查、每日消防器材自查、每日門衛防火巡查。
2、季節性安全大檢查包括春、冬兩季安全生產大檢查、防洪防臺安全大檢查及火災隱患大排查。根據季節性特點和安全生產中的薄弱環節,突出重點,嚴格按照各項大檢查所涵蓋內容進行深入檢查及整改。
3、特定節日安全大檢查包括在每年“五.一”、“十.一”“春節”等前夕,組織綜合安全大檢查,以確保節假日期間的安全穩定。
四、定期安全檢查要有組織、有重點、有針對性的進行,并形成安全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反饋、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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