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位安全環保負責人在分管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環保、消防工作,協助安全管理部門貫徹執行公司安全環保工作的規章制度和要求。
2、組織本單位員工學習并貫徹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制止本單位的“三違”行為。
3、負責搞好本單位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開展各類安全活動工作和新進員工的二級安全教育,并監督三級安全教育執行情況。
4、協助安全部門開展安全、衛生、環保、消防檢查工作。
5、組織或參與本單位各車間每周安全活動,并監督考核各班組每周安全活動執行情況。
6、經常深入各班組及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環保、消防日巡檢查,制止“三違”行為,并給予處理。
7、監督下屬安全員對各類安全作業票證的使用和管理。
8、組織或參加本單位一般安全環保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下屬安全員做好各類安全、環保事故統計上報工作。
9、負責本單位的安全設施、消防設施、防護器材的檢查維護工作。
10、負責組織本單位發生輕微傷事故分析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