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 第一條 為規范店塔發電公司安全性評價工作,使安全性評價能科學、客觀、準確地反映單位安全生產水平,保證安全性評價(以下簡稱安評)在安全生產管理中發揮更為有效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安全性評價是指火力發電企業安全生產現狀評價。安評工作采用各單位自查評、“專家組”查評和復查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 第三條 安評依據:《火力發電廠安全性評價(第二版)》和《安全性評價查評依據》
??? 第四條 安評自查評是整個安評工作的基礎,按照“自我約束、自我發現、自我糾正、自我完善、自我發展”的安評指導思想,各單位應及時組織開展安評自查評工作。
??? 第五條 本規定適用于店塔發電公司的安全性評價工作。
??? 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
??? 第六條 安全監察部是安評工作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職責:
??????? (一)負責制定、貫徹落實本規定,成立安全性評價機構。
??????? (二)負責編制年度查評計劃和審批各單位安評專家組查評申請;
??????? (三)負責組織、協調、監督各單位安評“專家組”查評工作;
??????? (四)負責監督、檢查和指導各單位安評自查評開展的情況;
??? (五)負責督促各單位落實安評整改計劃。
??????? 第七條 生產技術部是各專業小組具體實施部門,主要職責:
??????? (一)負責根據本規定制定本部門各專業安評實施細則;
??????? (二)負責組織開展本專業安評自查評工作;
??????? (三)負責安評專家組查評的配合、協調、溝通等工作;
??? (四)負責組織制定安評整改計劃,并組織實施。
??? 第三章? 評價內容和要求
??? 第八條 安評內容:安全管理綜合評價、生產設備安全性評價、勞動安全和作業環境評價。
??????? 第九條 每年應按照“評價、分析、評估、整改”原則組織開展一次安評自查評,并結合春、秋檢工作開展,排查安評整改計劃落實情況,并組織開展一次安評復查和新一輪初查工作。
??? 第十條 基建電廠機組投產一年內應進行一次安全性評價。初次安評須由電力行業具有資質的機構進行。
??? 第十一條 每三~五年組織“專家組”或委托中介機構對各單位進行一次“專家組”查評。
??? 第十二條 公司領導應高度重視安評工作,及時有效地組織開展安評工作,對安全生產全過程中存在的危險性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確認系統發生危險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制定并落實相應整改計劃和防范措施,實現安全生產的超前預控。
??? 第四章? 評價程序
??? 第十三條 安評工作由自查評、問題整改、“專家組”查評、分析與評估、再整改與復查六個環節組成(流程見附錄1)。
??? 第十四條 在組織開展安評自查評前,由安全監察部牽頭組織制訂整體自查評工作計劃,成立由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任組長、各專業負責人為成員的安評領導小組和各專業自查評小組,各專業自查評小組主要由各專業的技術人員(含運行、檢修)、安全及技術管理人員組成,專業自查評小組組長由各專業主管擔任。
??????? 第十五條 安全監察部按照自查評工作計劃安排,下發經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批準的開展安評自查評工作通知(一般在自查評開始前3天內),明確自查評組織機構、查評時間、階段安排、查評要求等。
??????? 第十六條 各部門、班組按照自查評通知要求對照查評標準,按照“邊查、邊分析、邊整改”的原則組織開展安評自查評工作,并編寫自查評報告上報自查評專業小組和安全監察部、生產技術部。
??? 第十七條 安全監察部組織各專業查評小組在自查評開始前一周內進行必要的集中安評培訓,使查評人員進一步明確和掌握查評目的、要求、方法、標準。
??? 第十八條 各專業小組在分析各部門自查評報告的基礎上,依據查評標準和查評分工,結合本單位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分別編制專業查評計劃。
??? 第十九條 各專業小組根據查評計劃和查評標準采取資料查詢與現場查評相結合的模式開展自查評工作。
??? 第二十條 自查評工作結束后,由各專業查評小組組長負責編寫本專業自查評報告(見附錄2),并匯總到本單位安全監察部。
??? 第二十一條 安全監察部根據各專業自查評報告編寫本年度自查評總報告(見附錄2)報請主要負責人批準。并在編寫后15個工作日內將主要負責人批準的自查評總報告上報公司安全監察部備案。
??? 第二十二條 安全監察部根據自查評總報告中發現的問題和整改建議編制整改計劃或整改措施(重大問題的整改應優先考慮,對于嚴重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重大隱患,應立即整改;對于確因客觀條件限制而無法立即整改、且符合逐步消除條件的安全隱患,要提出分析報告,落實相應的預防措施),報請本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
??? 第二十三條 安全監察部根據主要負責人審批意見,下發安評自查評整改計劃(見附錄3),并和本單位自查評總報告一并上報公司安全監察部備案。整改計劃必須明確注明存在問題、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責任部門、責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