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部經理領導下,堅決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時落實上級領導布置的安全工作。
2、檢查督促各部門、車間執行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安全生產規劃、安全技術措施。
3、參與制定公司安全生產制度;參與組織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參與每周安全工作例會。
4、組織開展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教育工作,做好新職工的三級安全教育,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知識的培訓。負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的培、復訓工作。
5、負責填報各有關報表,建立、健全臺帳檔案,負責參與動火、登高等報告的審定。
6、參與重大事故苗子和工傷事故分析,抓“四不放過”,擬寫事故調查報告,并檢查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實。
7、參與職工因工負傷和職業病致殘的勞動能力鑒定,會同總務部做好工傷職工的診療和工傷醫療費等費用核定工作。
8、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的日常工作,參與落實勞防用品,保健食品的發放工作,抓好質量關。組織參與防暑降溫等季節性安全工作。
9、參與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安全措施預審、驗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