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公司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及相關人員的各種安全教育培訓活動和培訓管理工作。
3.職責
公司各種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公司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由經理批準;
各部門配合執行公司安全培訓工作;
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檢查培訓落實情況。
4.工作程序
4.1培訓類型
a.企業法人及各層次主要負責人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訓;
b.公司主要負責人及安全員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訓;
c.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證書復審培訓;
d.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年度安全教育培訓;
e.特種作業人員年度安全教育培訓及證書復審培訓;
f.轉崗、換崗、待崗復工人員上崗前培訓;
g.新員工進廠三級安全培訓教育;
h.其他經常性安全教育。
4.2安全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
(1)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2)安全生產責任制、技術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3)本崗位使用的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構造、性能、作用以及實際操作技能。
(4)本崗位處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緊急自救、互救知識。
(5)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使用與保管。
(6)生產安全事故案例。
(7)勞動紀律。
4.3培訓管理
每年年底,綜合科根據各部門需求和落實的安全教育培訓資金情況,制定下年度的培訓計劃,報財務部審核后,由總經理批準。
培訓計劃批準后,有綜合科下發到各個部門具體實施。
培訓實施應保留培訓記錄,包括培訓參加人員名單、考核試卷(如有)、證書等。
證書原件由個人保留,持證上崗。人力資源部保留證書復印件。
人力資源部按培訓計劃定期監督檢查培訓工作的落實情況和培訓效果。
4.4培訓內容
4.4.1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員每年安全教育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再培訓的內容包括: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政策;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典型事故案例。
4.4.2新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公司級、部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
a.公司級安全生產培訓由綜合科負責。公司級安全生產培訓應包括勞動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本公司安全健康規章制度及狀況、勞動紀律;作業場所和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關事故案例等。
b.部級安全生產培訓由部長組織實施。部級安全生產培訓應包括本工程部勞動安全健康狀況和規章制度,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安全事故,預防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內容。
c.班組級安全生產培訓由班組長組織實施。班組級安全生產培訓應包括遵章守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健康事項,生產設備、安全裝置、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等內容。
4.4.3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以及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或使用新設備進行生產時,應對從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培訓由綜合科負責組織實施。
待崗人員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由綜合科負責組織實施,不得少于4學時;其他原因休假超過6個月的人員,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不得少于2學時。
4.4.4 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與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并經過考核,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后方可上崗作業。有關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具體規定按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人字〔2002〕124號文件要求執行。
4.4.5公司其他人員、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由綜合科組織實施。其內容應包括勞動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及本部門、本崗位安全健康職責,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識,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措施等內容。
4.4.6臨時培訓由綜合科根據情況及外部要求,臨時提出申請,報總經理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