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和本企業的關于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和規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二、搞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堅持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使安全生產的法規、要求、制度人人知曉。
三、經常深入基層和現場掌握安全生產情況,指導基層單位的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工作;堅決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遇到險情有權暫停生產并及時報告領導處理,對違反安全法規的行為,經制止無效時,有權越級上告。
四、參加組織各種安全生產檢查,及時向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安全情況。
五、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修改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并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六、發生傷亡事故要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和參加調查分析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做好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和歸檔工作。
七、每月定期召開專職安全員的例會,組織安全管理人員業務知識學習,總結交流工作經驗。
八、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獎罰實施辦法。
九、指導施工現場建立和實施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十、參加公司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和文明工地的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