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為加強對承包商的安全管理,開工前準備檢查、作業過程監督等進行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2.?范圍:公司范圍內的所有與公司有簽約關系的單位適用。
3.?職責:安全環保部負責對承包商的日常監督檢查。
4.?安全規定及處罰
4.1承包商進入生產區施工作業,要嚴格執行國家、集團公司和廠方的各項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若違反罰款100元。
4.1.1施工作業人員進入廠區施工作業區應持有安環部開具的作業證明,只能到允許進入的作業區域進行施工,不準亂跑亂竄,嚴禁攜帶煙火等進廠。不辦理手續進入作業區,罰款50元。
4.1.2進入生產裝置的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著裝,佩戴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勞保護具。違反者罰款20元。
4.1.3嚴格執行《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按制度的規定要求和程序辦理施工用火作業許可證,落實安全用火措施,經監護人確認后方可動火,一張用火作業許可證只能用于一處。用火人要持特殊工種作業證上崗,實際用火人要與用火作業許可證上的人員相符,如臨時更換用火人要重新辦理手續。違反者罰款100元。
4.1.4禁止用汽油或易揮發性溶劑洗刷機具、配件、衣物等。違反者罰款20元。
4.1.5嚴格執行《進入設備作業安全管理制度》。進設備作業必須按規定辦理進設備作業許可證,根據分析結果,選佩適用的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等特殊防護用具,安全監護人到位后,方可進入設備內作業。否則罰款100元。
4.1.6廠內動土必須辦理動土作業許可證,落實安全措施,防止損壞地下電纜、管道。嚴禁在施工現場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結束后,必須及時清理平整。否則罰款50元。
4.1.7設立臨時電源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必須辦理用電作業許可證,持證作業。進入容器所使用的臨時照明,要采用安全電壓和防爆燈。移動式電器具要設漏電保護裝置。露天開閉設備要有防雨、防潮設施。嚴禁亂接亂設電源。否則罰款50元。
4.1.8嚴格執行高處作業安全規定。腳手架搭設要符合規定要求,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安全護體或安全網等防護設施,必要時應設安全警戒區,由專人看管。禁止拋扔工具、物件和雜物等。否則罰款50元。
4.1.9嚴格執行起重吊裝作業的安全規定和該工種的安全規程,吊裝作業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經有關部門審批。否則罰款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