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不發生重傷及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或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設備、火災、爆炸和交通事故。
2、確保天津市級文明工地和結構海河杯的創建目標。
3、完成與業主簽訂的合同或安全生產協議書中的安全目標。
4、安全費用按規定提取和使用。
5、專職安全員按規定配備到位并能履行職責。管理人員能夠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職責。
二、項目綜合辦人員的安全管理職責
1、將安全教育納入職工培訓教育計劃,負責組織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
2、對職工(含臨時工、外協隊伍員工)進行定期的安全教育考核。對新工人(含臨時工、外協隊伍員工)要組織入場教育和資格審查,保證提供的人員具有一定的安全生產素質。
3、負責執行國家對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并向安全部門和項目經理通報情況。
4、負責落實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嚴格執行員工勞動保護待遇,并監督實施情況。
5、配合有關部門,負責對職工進行體格普查,對特種作業人員要定期檢查,提出處理意見。監測有毒有害場所的塵毒濃度,做好職業病預防工作。
6、正確使用防暑降溫費用,保證清涼飲料的供應及衛生。
7、負責項目部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飲食衛生,預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發生。對冬季取暖設施的安裝、使用負責監督檢查,防止煤氣中毒。
8、負責項目的安全保衛和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9、負責生活設施的建、拆,要嚴格執行有關安全規定,搞好生活設施的環境衛生。
建設發展大廈
項目部(蓋章)綜合辦人員(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