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社會治安,加強對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工作的管理,保護企業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確保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工作的正常有序,促進建設工程的順利進行,落實治安保衛責任制,經協商,該崗位的責任人應對治安保衛責任執行如下條款:
一、治安保衛目標:控制治安事件為零。
二、措施和要求:
1.保衛值班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及袖標上崗,建立門衛和巡邏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2.非施工人員不得隨便進入施工現場,外來業務聯系或找人必須經登記驗證后并佩帶安全防護用品方可進入。
3.進入工地的材料,必須進行登記,并注明材料、車號等。
4.外運材料必須有單位工程負責人簽字方可放行。
5.夜間值班巡邏,重點是宿舍、辦公室、倉庫、車間、成品、半成品及重要原材堆場,防止發生盜竊和火災。
6.施工現場嚴禁賭博、酗酒、傳播淫穢物品和打架斗毆。
7.門衛值班人員不得隨意離崗,不得睡覺、喝酒、打牌。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8.其他要求:
項目經理(簽章): 責任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