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搞好興義養護站安全生產工作,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遵守法律、以人為本、落實責任、持續改善”的安全方針,結合興義養護站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確保完成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控制目標,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財務人員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深化安全生產的“雙基”工作。
2、嚴格遵守國家及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并自覺接受監督。
3、財務部要做好財務帳簿、保險柜的管理工作,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工作,積極協助其它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4、加強工作責任心,提高安全意識,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對財務賬薄等妥善保管,做好“五防”工作。
5、嚴格遵守保險柜操作規程,注意保密密碼,做到隨關、隨亂碼。保險柜鑰匙與印章分開存放。
6、財會室存放零鈔不得超過1000元。保險柜內大量現金在站內存放不過夜,每天下班前,大額現金及時送存銀行。
7、凡是到銀行辦理現金業務,須有專車專人陪同前往。
8、嚴格按照相關制度辦理借款或報賬手續。
二、安全目標:
1、質量、安全、環保、職業健康安全零事故。
2、按計劃參加培訓率達90%。
3、部門辦公區域重大危險源控制率100%。
4、采購物資合格率達100%。
三、獎懲辦法:
1、以上目標納入年終考核,達到目標要求的,進行表彰獎勵,達不到目標要求的,視情節給予處罰。
2、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完成年度目標,參與評選安全生產工作先進個人。
3、對未達標的個人,實行一票否決,取消本單位一切先進個人評選資格。
4、對于玩忽職守,工作不負責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員,根據情節輕重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5、因管理不力致使區域內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有關責任人員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興義養護站(蓋章): 目標責任人:
負責人(簽字):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
